蒙古原稱外蒙古、或喀爾喀蒙古,自稱“蒙古”(mon-gol),其意可解為“永恆之火”。“蒙兀”是“蒙古”一詞最早的漢文譯名,始見於唐代。蒙古族一般還被稱為“馬背民族”,有數千年的歷史。額爾古納河畔是蒙古族的歷史搖籃。“蒙古”最初只是蒙古諸部落中的一個部落名稱。約在西元7世紀,蒙古部從額爾古納河流域開始向西部蒙古草原遷移。12世紀時,這部分人繁衍子孫氏族分出了乞顏、紮答蘭、泰赤烏等許多部落,散佈在今鄂嫩河、克魯倫河、土拉河的上游和肯特山以東一帶。當時在蒙古草原和貝加爾湖周圍的森林地帶,還有塔塔兒、翁吉剌、蔑兒乞、斡亦剌、克烈、汪古諸部等。西元13世紀初,成吉思汗統一大漠南北各部落,建立統一的蒙古汗國。1279-1368年忽必烈在作蒙古帝國的大汗的時候,統治“中央汗國”,包括中國的新疆西北部和內蒙古,以及俄羅斯的部分區域(如唐努烏梁海)、中國大部分、西伯利亞、朝鮮半島等等,改稱元朝。明朝時期在中國的蒙古人大多退回塞外,主要生活在這一地區,直至清朝覆滅。
1911年12月蒙古王公在沙俄支持下宣佈“自治”,1919年放棄“自治”。1921年蒙古人民革命成功,同年7月11日 成立了 君主立憲政府。
1924年11月26日廢除君主立憲,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國 (The People's Republic Of Mongolia)。1945年2月,英、美、蘇三國首腦雅爾達會議規定,“外蒙古(蒙古人民共和國)的現狀須予維持”,作為蘇參加對日作戰的條件之一。1946年1月5日 ,當時的中國政府承認外蒙古獨立。
1949年10月16日,蒙古與中國建交。1960年,中蒙簽訂友好互助條約。1962年簽訂邊界條約。1989年兩國關係實現正常化。
1992年1月13日頒佈新憲法,改名為“蒙古國”。20世紀90年代以後,蒙古開始奉行“多支點”外交政策,即在與俄羅斯、中國兩大鄰國發展均衡的睦鄰友好合作關係的同時,重點加強與美、日、德等西方大國的交往,以獲取外援發展經濟。
- Feb 19 Sun 2012 13:18
蒙古國的歷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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